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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乐市母婴用品销售单位“红黑榜”(2024年第2期)

博乐市母婴用品销售单位“红黑榜”(2024年第2期)

为切实加强母婴用品质量安全监管,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,保障婴幼儿“口粮”与用品安全,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母婴用品销售单位专项检查,并根据检查结果发布2024年第2期“红黑榜”。本期榜单聚焦全市范围内各类母婴用品店、超市母婴专区及奶粉专营店,旨在通过社会监督,倒逼行业自律,为全市母婴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、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
一、 “红榜”单位(树立典范,值得信赖)

本次荣登“红榜”的单位,在主体资格、进货查验、商品质量、储存条件、标签标识及诚信经营等方面均表现优异,堪称行业标杆。

  1. 博乐市亲亲宝贝母婴生活馆(中心店)
  • 上榜理由:证照齐全且公示醒目;店内环境整洁,功能区划分清晰;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所有奶粉、辅食、营养品等均可提供完整供货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;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专柜销售,储存条件(温湿度)符合标签要求;商品明码标价,无虚假宣传行为;设有临期食品专柜并明确提示,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完善。
  1. 惠丰超市(城东店)母婴用品专区
  • 上榜理由:作为大型商超的组成部分,其母婴专区管理规范。重点商品(如奶粉、纸尿裤)实行电子追溯管理,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溯源信息;婴幼儿食品与用品分区存放,避免交叉污染;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与产品知识培训;价格透明,近期无质量投诉记录。
  1. 博乐市婴之坊奶粉专卖店
  • 上榜理由:专注于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,专业度强。所有产品来源清晰可溯,批次检验报告随货同行;店内设有独立的奶粉配制体验区,干净卫生;主动向消费者提供科学的喂养知识,不夸大、不误导销售;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与售后服务跟踪制度。

二、 “黑榜”单位(存在问题,责令整改)

本次列入“黑榜”的单位,主要存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、经营过程控制存在漏洞等问题,已被监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,并予以曝光。

  1. 博乐市××婴童用品店
  • 存在问题
  • 进货查验缺失:现场无法提供部分批次奶粉及辅食的进货票据和合格证明文件,来源追溯困难。
  • 储存条件不当:部分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与日用化学品混放,存在污染风险;个别罐装奶粉存放于阳光直射处。
  • 标签标识不规范:销售的部分婴幼儿服装缺少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、厂名厂址及安全类别等信息。
  • 环境卫生待改善:货架积尘较多,食品经营区域环境卫生不达标。
  • 处理措施:已下达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要求其立即下架相关问题商品,健全进货台账,改善储存与卫生条件,并立案进一步调查。
  1. ××孕婴童连锁(博乐市某加盟店)
  • 存在问题
  • 混放销售:将普通食品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(特医食品)混放于同一货架,且未设置明确提示,易导致消费者误购。
  • 广告宣传违规:店内海报对部分奶粉使用了“增强免疫力”、“最接近母乳”等涉嫌违法违规的广告用语。
  • 临期产品管理不善:未设立临期产品专柜或醒目提示,部分临近保质期的辅食与原价商品混杂销售。
  • 处理措施:已现场监督其完成特医食品的专区设置与提示,撤除违规广告,并对其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取证调查。要求其立即建立并执行临期食品管理制度。

三、 消费提示

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选购母婴用品时请注意:

  1. 选择“靠谱”店铺:优先选择证照齐全、环境整洁、管理规范的“红榜”单位或大型商超进行消费。
  2. 仔细查验产品:购买奶粉、辅食等食品时,仔细查看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配料表、生产厂家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(SC标志)。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,可查询产品注册号。
  3. 警惕虚假宣传:凡宣称具有治疗疾病、替代母乳等功能的普通食品或奶粉,均属违规宣传,请勿轻信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。
  4. 保留购物凭证:妥善保管购物小票、发票及电子支付记录,一旦发生质量问题,可作为维权依据。
  5. 积极参与监督:如发现销售过期、变质母婴产品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,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。

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,定期更新“红黑榜”名单,形成“曝光-整改-提升”的闭环管理,全力守护婴幼儿健康成长的第一道防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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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01 09:24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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